【用途:】
对每个成年人都适用。可以了解有关遗嘱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法律规定,以及制定遗嘱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据此可以自己制定一份有效的遗嘱,并了解制定遗嘱之前、之后应该注意的问题,免您后顾之忧。
【申请注意事项:】
1、如果你没有遗嘱或者所立遗嘱不完整,那么州法和州法院将会为你制定一个遗嘱或者补充你的遗嘱,由法院来管理和分配你的财产,并为你未成年的孩子指定监护人。
2、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口述遗嘱只有少数州才会允许,并且只能是军人或海员。遗嘱也最好是打印出来或者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全手写遗嘱虽然有大约一半的州承认,但容易被质疑和争论,出现有效性的问题,一般不推荐使用。
3、如果你制定了一个新的遗嘱,明确地废除了旧的遗嘱,或者通过与旧遗嘱不一致的条款废除了旧遗嘱,那么旧遗嘱就不能再重新生效了。如果你制定了新的遗嘱之后,发现自己仍然喜欢旧的遗嘱,就只能再制作一份和旧遗嘱内容相似的全新的遗嘱来代替新遗嘱。
相关问答
1. | 遗嘱需要公证吗? |
遗嘱不一定要经过公证才能生效。但是在大多数州,你可以要求你的见证人在公证人前签署一份“自我证明”宣誓书,这样可以简化遗嘱认证的程序,在你死后你的见证人无须到法院去证明你遗嘱的有效性。 | |
2. | 我的遗嘱一定要通过遗产认证吗? |
不是所有的遗嘱都需要遗产认证。如果立遗嘱者的遗产认证财产少于$100,000,就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来分配遗产财产,而不用到法院。 | |
3. | 我能剥夺配偶的继承权吗? |
你不能完全剥夺你配偶的继承权,除非你的配偶在和你的婚前协议(prenuptial or postnuptial agreement)中放弃权利。每个州都有法律保护生存配偶不被完全剥夺继承权。在大多数州,生存配偶可以选择已故配偶的遗嘱留下的财产,或者选择州法规定的份额(通常是财产的1/3到1/2)。选择州法的份额(一些州会很多,另外一些州会很少)是否有利,取决于计算这个选择份额的规则,各州都有很大的不同。在夫妻共有财产州,生存配偶在另一个配偶死亡时已经拥有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 | |
4. | 我能把医疗护理意愿写在遗嘱里吗? |
医疗护理意愿是在你生前就要实现的意愿,而遗嘱是表达你死后的意愿,并且是在你死后的几天甚至几周之后才进行宣读,才能为人所知的,所以在遗嘱中表达你的医疗护理意愿是行不通的。你应该制作一个生前遗嘱或者说是医疗指示或对医生的指示来表达你的医疗护理意愿。 | |
5. | 搬到另外一个州是否影响遗嘱的效力? |
在你以前的居住州被合适地制作和完成的遗嘱,如果在你以前的州法下是有效的,那么在你新到的州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所有的州的法律都是不同的,所以如果你搬到另外一个州,最好由新州的律师来重新检查你的遗嘱。 | |
6. | 通常遗嘱被质疑是基于哪些原因? |
(1)该遗嘱没有适当地签名; (2)立遗嘱者没有所需的立遗嘱资格; (3)立遗嘱者在制定遗嘱时受了不正当的影响; (4)立遗嘱者因欺骗引诱而签署遗嘱; (5)遗嘱中有错误。 | |
7. | 如果我不写遗嘱,我的继子能继承我的财产吗? |
如果你没有遗嘱,州法和州法院将会决定由谁继承你的财产,通常是你的配偶、子女、孙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你的继子不能当然继承你的财产,除非你已经合法地收养了他。 | |
8. | 我欠朋友的债,他现在死去了,我还需要还债吗? |
偿还的责任不会随着债权人的死亡而终结,你的朋友死亡后,他的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会向你提出偿还债务的请求,并且必要的时候会起诉你。 |
第一章 遗嘱概述
一、什么是遗嘱(will)?
遗嘱是一个人制作并签署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用以表明自己怎样安排身后之事的意愿,比如希望谁得到他的遗产,谁来管理他的遗产,以及谁来照顾他的孩子等等。这个制定遗嘱的人就是立遗嘱者(testator)。
广义上的遗嘱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述的;可以是打印出来的,也可以是打字机打出来的,甚至可以是手写的。遗嘱直到立遗嘱者死亡后才会生效。立遗嘱者在生前任何时候都可以修改或者废除遗嘱。
遗嘱是一个基本的遗产计划(estate planning)方法,再配以其他的遗产计划方法,才能使你的身后之事得以妥当的安排。
很多人通过遗嘱来表达自己对所爱的人的强烈感情。写得好的遗嘱可以使生者很轻易地得到死者的财产,并且能避免很多税务负担。
二、立遗嘱的好处
- 立遗嘱之后,你便可以高枕无忧。因为你在遗嘱中已经把自己关于身后之事的想法进行了说明,生者会尊重你的遗嘱,并按照你的遗嘱行事,所以你不必担心实现不了你死后的愿望。
- 可以减少亲人的痛苦和烦恼,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在你死亡之际,你的亲人正处于极度悲痛之中,再精明再有头脑的人也可能会变得思路混乱,这个时候又必须要处理你的身后事宜,如果亲人意见不一致,还会导致一些纷争。可谓烦上加烦,痛上加痛。而你如果有一份有效的遗嘱的话,你的亲人就可以按照你在遗嘱中表达的意愿行事,减少给他们造成的痛苦和烦恼,并能避免一些纷争。
- 可以避免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立遗嘱可以由你自己来决定你死后财产的分配,确保你所爱的人或者机构能按照你的意愿得到你的财产,避免了由州法和法院做出这些决定。而且无遗嘱继承法律只承认亲属继承,所以你亲密的朋友或者你所钟爱的慈善团体不能得到任何的财产。(无遗嘱继承在第二章中有详细的说明)
- 通过遗嘱你可以指定一个自己信任的遗嘱执行人(executor)、孩子的监护人以及你留给孩子的财产的管理人,而避免了州法院做出这些决定。
- 遗嘱是一个基本的遗产计划方法,即使你的遗产计划有很多其他的组成部分,但遗嘱可能是不可缺少的。在几乎所有的裁决中,遗嘱是你可以用来为你的孩子指定监护人的唯一的文件,也是最可靠的方法。此外,某些种类财产的转让,比如现金、车辆、个人财产等,用遗嘱是一个简便的方法,而用其他方法转让可能会很困难很复杂。
- 立一个遗嘱快而简单,一般也不需要律师的介入。借助一些自助性质的书籍或软件,你制成一份有效的遗嘱并不是一件难事。
- 一份有效的遗嘱在其他的州也会有效。
- 如果没有遗嘱,你死亡后还会造成财产上沉重的税务负担。
三、大多数人未立遗嘱的原因
据调查,有大约70%的美国成年人都没有立遗嘱,常见的原因如下:
- 没有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
- 认为现在还没有到立遗嘱的时候。
- 费用太贵。
- 时间和精力不足。
- 不愿意暴露隐私。
- 忌讳,有些人可能认为立遗嘱是不吉利的,立遗嘱意味着人马上就要死了。
四、遗嘱的种类
常见的遗嘱类型如下:
- 简单的遗嘱(simple will)。这种遗嘱是对简单的财产规定了全部的分配。通常立遗嘱者的财产不是很多,或者财产构成不是很复杂,其家庭成员的构成也不复杂(比如所有的孩子都是在同一婚姻下出生或者收养的)。
- 有信托的遗嘱(testamentary trust will)。这种遗嘱中设立了一个或者多个信托,在立遗嘱者死后,他/她的一些财产会进入这些信托里。
- 全面性遗嘱(pour-over will)。这种遗嘱是和信托紧密相关的。人们可能有意(税务上的原因)或者无意(忘记)没有把一些财产放到信托里,这就产生了无遗嘱财产。而全面性遗嘱可以在你死后,把你有意或无意放在信托之外的所有财产包括进去。通过遗嘱的规定,把这些财产分配到已有的信托里。因此,如果你有信托或者想做信托,再制定一个全面性遗嘱是很有必要的。
- 全手写遗嘱(holographic will)。这种遗嘱没有见证人签名,是立遗嘱者手写而成,注明日期并签署的。有大约一半的州承认这种遗嘱的效力。如果立遗嘱者只有很少的财产,那么可以使用全手写遗嘱,否则一般不推荐使用。
- 口述遗嘱(nuncupative will或oral will)。这种遗嘱是口头表达出来的,没有写下来,有少数州允许这种遗嘱,比如对军人和海员。
- 联合遗嘱(joint will)。就是一份遗嘱文件包含了两个人的遗嘱意愿,一般是丈夫和妻子。联合遗嘱一般规定一方的财产留给另外一方,并说明第二个人也去世之后财产的归属。只有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修改这样的遗嘱,因此,第一个人去世之后,即使情况有变,也不可能修改和撤销遗嘱。
- 生前遗嘱(living will)。从根本上讲,生前遗嘱不是真正的遗嘱,它是一个人表达自己希望在疾病的晚期,或者持久无意识期间所能接受或停止接受某项医疗措施的意愿,比如生命维持系统、插管进食等。生前遗嘱在一个人活着的时候有效,并不转让财产。
- 临终前的遗嘱(death-bed wills)。顾名思义,这种遗嘱是立遗嘱者临终前匆忙完成的,它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完成遗嘱时离死亡越近,遗嘱被不满的继承人质疑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者基于立遗嘱者缺乏智力上的能力,或者基于立遗嘱者受了不正当的影响等,而引发遗嘱争论(will contest),这会造成很长时间的耽搁、额外金钱的花费以及家庭成员的痛苦和不和睦。这种匆忙完成的遗嘱还很有可能出现一些错误,而使生者很难理解或者错误理解立遗嘱者的意图,或者本来可以利用一些降低遗产税的方法而没有利用,甚至导致整个遗嘱的无效。所以,你最好现在就把遗嘱制定好,人生无常,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要总是把现在能做的事情推到以后,现在就行动起来,制定好自己的遗嘱吧。
五、遗产
(一)遗产(estate)
遗产就是一个人在死亡时所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遗嘱认证财产(probate property),包括通过立遗嘱者的遗嘱进行分配的财产和通过州的无遗嘱继承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这些财产需要通过遗嘱认证;
二是非遗嘱认证财产,是通过一些特定的财产计划等自动转移给受益人的财产,这些财产无须通过遗嘱认证。这些财产计划例如信托、联合共有财产、人寿保险、死后即付的账户等。
(二)净资产(net estate)
净资产,是指一个人的遗产在支付了遗嘱认证费用、葬礼费用和债务之后剩下的可分配财产。
(三)遗产税和赠与税
1. 遗产税
遗产税包括联邦遗产税(federal estate tax)和州遗产税(state death tax)。
联邦遗产税税率最低为18%,最高为55%。但是如果你遗产的价值低于一个特定的界限的话就会免税,这个免税数额如下:
2005年-$1,500,000;
2006年-$2,000,000;
2007年-$2,000,000;
2008年-$2,000,000;
2009年-$3,500,000;
2010年-不受限制(无遗产税);
2011年-$3,500,000。
在一些州(比如加州),如果一个人不欠联邦遗产税,那么他也不欠州的遗产税。如果一个人欠了联邦遗产税,那么,所欠的数额将会支付给州来满足遗产税。一个人总的税务责任因此保持不变。
2. 赠与税
一个人每年可以对每人(不限数量)做出$11,000数额以内的赠与,而不用付任何的赠与税。夫妻之间赠与财产不用付赠与税。
六、遗嘱认证
遗嘱认证(probate)是指在立遗嘱者死后,由专门的遗嘱认证法院确定遗嘱的有效性、遗产管理和分配以及处理遗嘱争论等事宜的法院程序。一般来说,无论有没有遗嘱都需要经过这个程序。
如果你有遗嘱,法院会遵照你的遗嘱,除非你的继承人提出遗嘱争论(will contest)。遗嘱认证法院的职责包括:
1. 确定遗嘱的有效性;
2. 任命遗嘱执行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 监督遗产的保存、债务的偿还、税务的支付和财产的分配。
4. 确定死者未成年孩子的监护人;
5. 处理遗嘱争论事宜;
6. 其他应由遗嘱认证法院处理的事项。
不是所有的遗嘱都需要遗嘱认证。如果立遗嘱者的遗嘱认证财产少于$100,000,就有一个简单的方式来分配遗产财产,而不用到法院。还有,一些财产不需要遗嘱认证。包括人寿保险的收益、转给生存的共有者的财产,以及通过其他一些方式在死后转移的财产。
七、律师的作用
一般人立遗嘱是不需要律师的,做一份遗嘱文件很少要用到复杂的法律规则。你可以通过一些自助性的书籍和互联网获取相关信息,或者通过遗嘱设计软件,然后自己制定一份遗嘱。本书有着对遗嘱方面的全面、真实、专业的法律知识介绍,再结合我们USLawChina网站内的相关文章以及其他遗产计划和信托方面的E-books,你就会大概清楚该怎样写一份遗嘱,并且可以避免上面所提到的费用高、时间精力不足、暴露隐私的问题。当然,我们所提供的信息并不能代替律师的合法建议,如果你觉得有必要,可以向律师咨询。我们的USLawChina也能为你提供咨询服务。
八、遗产简要流程
第二章 如果你没有遗嘱或者遗嘱不完整
第三章 法律对有效遗嘱的要求
第四章 你在遗嘱中的权利
第五章 你在遗嘱中权利的限制
第六章 遗嘱的修改和废除
第七章 遗嘱认证
第八章 联合遗嘱
第九章 生前遗嘱
第十章 各州关于遗嘱的特殊规定
第十一章 自己制定遗嘱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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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术语表
administrator遗产管理人
alternate beneficiary预备的受益人
alternate executor预备的遗嘱执行人
beneficiary受益人
community property夫妻共有财产
conditional gifts有条件的赠与
contestant争论遗嘱者
custodian UTMA下的管理人
death-bed will临终前的遗嘱
dependent children受抚养的孩子
estate遗产
estate planning遗产计划
estate tax遗产税
executor遗嘱执行人
general gifts概括赠与
gift tax赠与税
heir继承人
holographic will全手写遗嘱
intestate succession无遗嘱继承
joint tenancy property联合共有财产
joint will联合遗嘱
living will生前遗嘱
net estate净资产
nuncupative will口述遗嘱
personal guardian个人监护人
personal representative个人代理人
pour-over will全面性遗嘱
probate遗嘱认证
probate property遗嘱认证财产
property guardian财产监护人
residuary gifts剩余财产的赠与
specific gifts明确赠与
testamentary trust遗嘱中的信托
testator立遗嘱者
trust信托
trustee信托下的托管人
will遗嘱
will contest遗嘱争论
witness见证人
第十三章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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