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
能够胜任要求有两年以上的专业技能培训或工作经验的工人的职业移民。从事的工作既不是专业性工作,也无需取得学位,但该工作要求受益人拥有至少2年的培训或工作经验。
【法源依据】
INA§203(b)(3)和8U. S. C. §1153(b)(3)
8 C. F. R§204. 5(1)(2)
【申请注意事项】
1. 技术工人申请移民,必须由其美国雇主出具证明,证实该工人受过两年以上的职业培训或拥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需注明培训人员或雇主的姓名. 职务. 地址等。
2. 按照移民法的要求,申请该类移民的人士都必须附有劳工部签发的劳工证,如所提供的职位属于劳工部Schedule A中规定的短缺行业,可以直接向移民局递交申请,免除劳工证申请。
3. 雇主必须提供一个全职及永久性的职业机会,该工作不能是季节性或暂时性的。
4. EB-3的受益人必须符合所提供职务的最低要求,雇主必须有能力支付工人适当的薪资。
5. 所有EB类案子,2017年10月1日开始申请人调整身份必须要经过移民局面谈才发放绿卡,过去都是免面试的,主要是打击虚假的申请资料。
1. | 什么样的人可以算技术工人,常见的工作职位有哪些? |
技术工人指的是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拥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相关职业培训的工人。比较常见的职位包括:法律助理、注册护士、教职助理、轮船修理工和焊接工、出租车司机、厨师、木匠等等。 | |
2. | 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如何区分? |
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的区分界限很重要。因为非技术工人每年的名额限制在10,000个左右。移民局规定:判断一个工作职位是否要求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的基础要看劳工部批准的劳工证对此工作职位的最低要求。因此,雇主在劳工证申请中对该工作的最低要求是决定该工作属于第三优先中的哪一个类别的关键。 | |
3. | 我申请了EB-3技术工人劳工移民,那么我的家人也可以和我一起申请移民吗? |
当然可以。职业移民的一个特点就是主受益人可以携其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全家移民。而且你们的全家绿卡是正式绿卡,不像投资移民批准后头两年是条件绿卡。 | |
4. | 我打算在美国境内申请调整身份为EB-3,如今PERM已经取代了以往的劳工证申请程序,那么在提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前是否仍然需要等待排期?还是申请到劳工证以后就可以立即申请调整身份呢? |
移民排期和PERM劳工证申请这两者是截然不同的。即使您在PERM系统下成功的申请到了劳工证,并且获得了I-140的批准,但由于EB-3的配额限制,您还是需要等待排期的,排期到了您才可以提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然而,一旦劳工证申请得到批准,您可以立即提出I-140职业移民申请。 | |
5. | 我以前在美国曾经因为逾期停留超过180天而导致3年内不能入境美国,现在已经过了3年,我想提起EB-3专业工人签证申请,不知道过去的纪录会不会影响现在的移民申请? |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影响的。领事官员无权因为申请人过去违反移民法或在美国非法工作而拒绝其签证申请,除非申请人属于被禁止入境行列。你虽然有非法居留的纪录,但是已经过了3年禁止入境期限,只要你符合EB-3 职业移民的条件,并且申请材料准备充分,应该能够顺利拿到签证。 | |
6. | 我是一名厨师,在国内的一家知名饭店工作多年,现在美国一家中餐馆的雇主要聘我过去做中国菜。我只有中专学历,请问我可以申请技术移民吗?是否会受到学历限制? |
完全可以。技术工人被定义为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拥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至少经过两年培训的工人。对于厨师这一职位,没有什么特别的学历要求,主要是要求工作经验。鉴于你在国内知名饭店已经工作多年,肯定已经符合技术劳工的要求,因此你完全可以申请EB-3技术工人移民。 | |
7. | 我的丈夫以前是以H-2B身份在美国当厨师的,我以H-4身份伴随他来美。现在他已经成功通过了EB-3技术工人移民申请。请问我是否可以参加工作? |
可以的。你丈夫以H-2B身份工作时,你的身份是H-4,是不允许在美国工作的;但是现在你的丈夫获得了移民签证,那么你也可以跟着拿到绿卡,作为美国永久居民,你可以开始合法工作和纳税。 | |
8. | 如果我申请的EB-3专业工人的劳工移民签证被否决了,我可以提出申诉么? |
如果您的申请被拒绝,您有权提出申诉。在移民局做出判决后的33天内,申请人可向移民局地区办公室提出申诉,附上被拒的申请复印件。如审核结果由申请人本人接收,则必须在移民局做出决定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诉,申诉的申请费为$675。此类申诉将由华盛顿特区的行政上诉办事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AAO)审理。 |
第一部分 概述
一、法令依据
申请职业移民第三类优先EB-3 必须符合如下法令依据: INA§203(b)(3), 8 U.S.C§1153(b)(3)
签证名额: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每年有40,000个名额,占世界范围内赴美职业移民签证总数的28.6%,再加上第一,第二优先未用完的签证名额。
申请资格:
1. 专业人员-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具有专业技术的人才。
2. 技术人员-要求有两年以上专业技能培训或工作经验的永久全时性工作岗位。相关的大专教育背景可以作为培训经历。见C.F.R. §204.5(1)(2)。
3. 其他非技术人员-包括不足两年工作经验或培训的外籍工人。
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申请时没有实际的差别,因为等待的时间上差不多,但是非技术类工人就不同了,这类签证每年的配额仅10,000个,因此严重积压,需要等待漫长的排期。劳工部设立的培训和工作经验标准有利于说明工作的专业性,规定如下:
i. 职衔大辞典(DOT)是非常重要的根据,其中有对所有工作的全面定义。
ii. 职业规划手册(OOH) 对所选行业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要求。
iii. DOT中对职业特征的描述,包括每项工作所需的特定行业准备(SVP)。 SVP决定了劳工部规定了某项工作必须的培训,经验及教育的标准。SVP达到6以上的就不属于非技术人员,而划入技术人员行列,从而可以避免漫长的排期。
iiii. 专业人员必须拥有美国大学学历或外国同等学历,见C.F.R. §204.5(1)(3)(ii) (C)。如果是外国学历,必须经过美国的学历认证,确保达到美国大学学历标准,见§204.4(d)( 5). INA规定具体有以下几种但又不局限于这几种工作职位: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内科医生,外科医生,小学、中学、学院、研究院或研讨会的老师。见INA §101(a)(32),8 U.S.C. §1101(a)(32)
二、适合人群
技术人员是指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拥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至少经过两年的训练的工人。值得注意的是所提供的工作要求至少两年的训练或工作经验。如果该工作并没有要求两年的工作经验或训练,尽管该外国人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训练,此外国人也不能被称为技术人员。申请人在提交移民申请时,需证明从事的是技术性工作,而这份工作不是临时性工作或季节性工作,且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同时,申请人必须获得劳工部发出的永久劳工证。
第二部分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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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综述
一、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分类
1990年移民法中将由美国雇主提供工作职位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别分为三类:
在其专业领域内获得学士学位专业人士(但没有必须的工作经验的要求);
技术人员,此类外籍人士有能力从事某项要求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培训的工作;
其它非技术人员,此类外籍人士有能力从事某项要求两年以下工作经验或培训的工作。
二、EB-3三种类别的共同点
所有EB-3都需要劳工认证,并由雇主提出I-140申请。对第三优先3种类别的共同要求如下:
受益人必须在美国有永久性全职工作。
要经过劳工部的劳工认证申请程序,以确认在美国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从事EB-3的工作。这一点与EB-1有所不同。
EB-3受益人必须符合对该职务的要求,且雇主能够支付适当的薪资。
相比较而言,EB-3的申请较为容易过关,但人数众多,申请耗时较长。
Schedule A 职位:某些职位在美国严重缺乏,会在Schedule A中列出。如果申请的职位属于Schedule A,雇主可以直接向移民局递交I-140申请,同时附上劳工部的ETA-9089表;无须先通过劳工部批准劳工证的程序。
B计划的专业(Schedule B Occupations):某些专业,在美国已经供过于求,所以,除非雇主能以强有力证据,证明受益人的特殊技能、外语能力、商业渠道等的确无人能比,否则,几乎不可能透过劳工应聘方式来申请。
三、EB-3签证的名额
职业移民第三优先每年有40,000个名额,可另外加上该财政年度里前两类职业移民优先没有用完的数额。但是,在这40,000个名额中,分给非技术劳工移民的数额仅为10,000个,即使前两类优先类别有剩余的配额,移民法限制给非技术劳工移民的配额也不会增加。
四、技术人员劳工移民(EB-3 skilled worker )简介
1. 技术人员概述
技术人员,是指在某一工作岗位上拥有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至少经过两年的训练的工人。值得注意的是所提供的工作要求至少两年的训练或工作经验。如果该工作并没有要求两年的工作经验或训练,尽管该外国人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训练,此外国人也不能被称为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和非技术人员的区分界限很重要。因为非技术人员每年的名额限制在10,000个。美国公民移民服务局(USCIS)的规定指出:判断一个工作职位是否要求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训练的技术人员的基础要看由劳工部通过批准的劳工证所接受的对此工作职位的最低要求。因此,雇主的劳工证申请中对该工作的最低要求对决定该工作属于第三优先中的哪一个类别很重要。
劳工证申请中所要求的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将可能会成为争论的论点,因为,雇主认为所提供的职位需要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才能胜任,但是劳工部对于特定职业准备(Specific vocational preparation)的指导方针可能会指出只需要求不足两年即可。一旦劳工部解决了此问题,并且颁发了劳工证,该工作属于职业移民第三优先哪一类别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注意,某专业人士由于缺少学士学位不能被归为第三优先中的专业人士行列,而只能归在技术人员的类别中。他/她需要证明其教育背景加工作经验可以满足专业人士的学历要求(combination of education and experience equivalent to the degree)。一般而言,劳工部认为一年的工作经验相当于一年的教育,但是移民局却认为三年的工作经验才相当于一年的教育。在任何一个解释下,专业领域的职位在没有学历的情况下需要至少两年的经验。因此,如果申请的劳工证中涉及到没有学历的专业人士,应该特别注意,该申请中应该指出雇主接受一定的工作经验来代替学历要求。
2. 技术人员的范围
技术人员,主要包含的范围是,拥有相当于大学以上学历的劳工(Professional worker with the equivalent of a Bachelor’s university degree)、以及某专业的成员,像是计算机分析师等等。
像是木匠之类的技术劳工,比较可能因为该项职务需要某专业,而比较不需该员劳工具有教育或工作经验。这些工作,多半都需要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
比较常见的EB-3技术劳工还包含了:法律助理(Paralegals)、注册护士(Registered Nurses)、教职助理(Teaching Assistants)、Ship fitters and Marine Welders、驾驶(Divers)、Ship Captains and Mates、厨师(Chefs、Butlers)、督导员(Supervisors)等等。
不过,雇主认为有2年经验培训的必要,劳工部却可能认为没有经验及培训的话,在交申请表格之前,先得和劳工部解决对职业定位的争议。
第四部分 EB-3技术人员劳工移民申请条件
第五部分 PERM永久劳工证的申请
第六部分 递交完整的移民申请包裹
一、申请所需文件及要求
二、外籍劳工移民申请表(I-140)填写指南
三、申请信范例 (中英文对照)
四、为同一受益人提交多份I-140申请
五、规费及付款方式
六、申请提交地点
七、进度查询
八、案件结果查询
第七部分 移民申请提交后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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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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