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21日美国前总统签署“合法移民及家庭平权法案”(LIFE),新增K-3签证,其能允许美国公民在海外结婚的配偶在等待绿卡的期间进入美国,并允许其在美国申请工作许可,直到取得合法身分为止的一种签证。而未成年子女可持K-4签证进入美国并工作,同样能持续到其取得合法身分为止。
一、何谓K-3、K-4签证
美国公民之海外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亲属移民得到受理通知后,在批准之前,凭借此非移民签证可提前进入美国等待亲属移民之批准。K-3/K-4签证为非移民多次入境签证,只要美国公民为其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提出I-130移民签证申请后,就可另外提出K-3/K-4签证的申请前往美国,并在美国等待移民签证之批准。但K-3身份只能保持2年,如果是以婚姻为基础的I-130申请、转换身分申请、或移民申请还在等待处理,移民局会酌情给予K-3身份持有者每次2年的延长期。
获得K签证进入美国并不表示完成了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的整个过程。在入境美国后,每个K-3/4非移民人士都必须向移民局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如果K-4小孩先前没有递交亲属移民申请,在递交调整身份申请的同时必须递交亲属移民申请。
在调整身份申请等待批准期间,K-3和K-4签证持有者都可以递交工作许可申请,获得工作证。K-3/4签证是可多次出入境的,如果外籍人士持有K-3/4签证,可以到美国境外旅游,并且凭有效的K签证,可以返回美国。
如果调整身份申请被否决,或者K-3持有人与其配偶(美国公民)离婚,或者2年居留期满后未申请延期,在上述情况发生的30天后,K-3/4签证将会失效;同样,K-4签证持有人超过21岁或结婚,也会使K-4签证持有人的身份失效。
在申请时间上,现在的K-3签证和IR-1移民签证的办理时间差不多,K-3一般会快两个月左右,时间优势不是非常明显。不过,对于刚刚结婚的海外配偶来说,如果马上申请移民签证,属于CR-1,获得的绿卡会是两年的条件式绿卡,两年绿卡到期前还要申请转为正式绿卡,比较麻烦;但如果申请K-3签证,可以尽快先去美国,入境后再申请I-485调整身份,等批准时往往结婚超过两周年,到时候可以直接获得十年的正式绿卡,比起前者要省心一些。(USLawChina相关文章:《K-1,K-3和CR-1签证的比较》)
二、申请流程与时间
1.美国公民向移民局递交I-130申请
2.大约2-3周收到I-130接收通知
3.美国公民持I-130移民申请的接收通知,向移民局进行I-129F申请
4.移民局审理批准I-129F申请,时间约6个月,详情请查询美国法律联营网最新移民局审理进度表
5.移民局将案件转到NVC进行核查,NVC将案件转到美国领事馆,领事馆将签证说明包裹(P3)寄给受益人,约2-3个月
6.完成P3,寄回领事馆,领事馆完成背景调查后,将面谈包裹(P4)寄给受益人
7.受益人准备P4并进行体检,在领事馆进行面谈,面谈通过获得K-3签证,准备入境美国
总共约需要10个月左右的时间。
三、申请资格与条件
K-3签证持有人的美国公民配偶必须先为其提出I-130移民申请,且此申请正在审理过程中。
申请人必须是美国公民,且合法地与该外籍配偶结婚(未婚同居即不符合此条件),若是属于事实婚则依婚姻发生地法判断其合法性,如果是属于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婚姻制度,则只有第一任配偶是合法配偶。
K-4签证持有人则必须是海外配偶之未成年(21岁以下)且未婚之子女,若其在取得K-4签证后结婚则会丧失K-4签证身份。美国公民必须提出I-129F来为其未成年子女提出K-4签证申请,而K-4签证是否能顺利取得完全是取决于该外籍子女的父/母是否符合K-3签证之申请。
四、申请所需之文件材料
1. 境外受益人
(1). 向移民局提交
护照、随从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户口本(户口誊本)、出生证等。
(2). 向领事馆提交
面试预约文件袋中的各种表格、本国国籍护照、申请费收据、签证照片、 出生证公证书、婚姻状况公证书、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体检报告等等。且为证明海外配偶和该美国公民的关系,受益人也必须准备如双方联络的信件、E-mail邮件、电话账单、共同旅游的机票登机证及双方的合影等。
2. 美国申请人
为外籍配偶递交的I-130的收据、结婚证、出生证明、美国的护照、归化证、公民证、生活担保等。而对于两人之间的关系,美国申请人也须准备证明两人关系的档,如说明两人关系发展的信函,一起外出旅行时的机票和登机证、电话账单、双方的来往信笺、双方在最近两年内拍摄的合影等。
具体需要的文件材料,请参考K-3/K-4签证申请服务的“申请材料”栏,注意事项可参考K-3/K-4签证QA
以上是对K-3/K-4签证,美国公民申请海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一般介绍,如需具体评估美国申请人与海外受益人是否符合申请该签证之资格、如何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等,请参考我们USLawChina《K-3/K-4公民海外配偶及子女非移民签证申请操作指南》或选择K-3/K-4美国公民申请海外已婚夫/妻及子女签证服务
律师介绍:
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Tsang & Associates, PLC)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于1984年成立(前身为喜瑞都移民法律中心),总部位于加州洛杉矶,上海、台北办公室服务当地客户,实现美、中、台三地联线,帮助了世界各地无数家庭和企业成就美国梦。网站:https://tsangslaw.com/
臧迪凯(Joseph Tsang)律师:Pepperdine法学博士,Tsang & Associates管理合伙人,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美律师协会成员,2021~2022年度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全国联络委员会主席。
陈婕律师:上海交大法律硕士,上海律师协会会员,自2005年开始涉外法律工作,跨越语言和文化差异,更懂中国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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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婕律师
文章来源:Tsang & Associates臧迪凯联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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